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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復興航空: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9 17:00


一、本公司105年06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250,000,00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6478號函申報生效發行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定期航空航線客貨郵運輸業務。 2.不定期航空航線客貨包機運輸業務。 3.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規定特種航空運輸業務。 4.飛機發動機、飛機零件、或其他航空器材銷售及租賃業務。 5.代售其他航空公司客貨郵運輸業務或充任總代理或代表人。 6.提供航空事業人員技術服務、地勤服務及飛機檢修維護等業務。 7.供應機庫、倉庫及地面設備等租賃業務。 8.自設加工製造工廠供應航空旅客餐點業務。 9.航空事業人員訓練業務。 10.航空貨物與航空貨櫃、貨盤之裝櫃、拆櫃、裝盤、拆盤、裝車、卸車。 11.航空貨櫃、貨櫃之保養、維護整修、製造加工及銷售。 12.倉儲業務(保稅倉庫、發貨中心保稅倉庫、專用保稅倉庫、進出口貨棧、貨 櫃集散站之聯鎖倉庫、冷藏冷凍倉庫及冷凍一般倉儲)。 13.空廚業。 14.航空站地勤業。 15.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6,336,596,810元,分為633,659,6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9號8樓。 (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至十一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40年1月8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5年6月22日。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1,250,000,000元。 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2,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10%,計12,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10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其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或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3.發行價格:每股8元,係以低於面額方式折價發行,並業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訂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586,596,810元,分為758,659,68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十二)主辦公開承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代收存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105/8/24~105/8/26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5/8/29~105/8/31 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5/8/29~105/9/29 (十五)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分送方式: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式: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 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 三、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決議訂定105年8月2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5年8月18日起至105年8月22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5年8月1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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