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2016年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9 07:30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5華邦債」、「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270)將於2016年8月15日支付2015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13日期間的利息4.72元(含稅)/張。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8月12日,凡在2016年8月12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8月12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5年8月14日發行的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至 2016年8月13日期滿1年。根據《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15華邦債」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及代碼:15華邦債(112270)3、發行人: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4、債券發行總額:人民幣7億元5、債券面額:債券面值100 元人民幣,平價發行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第3年末附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7、債券年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在債券存續期的前3年固定不變,為4.72%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存續期限後2年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限後2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9、起息日:2015年8月14日。10、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4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 月14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1、信用等級: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12、擔保情況:無擔保債券。13、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證券(60036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14、上市時間和地點:「15華邦債」於2015年10月14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5、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二、本期債券本次付息方案按照《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15華邦債」的票面利率為4.72%,每10張 「15華邦債」(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7.2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37.76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2.48元)。三、本期債券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付息日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8月12日2、本次除息日:2016年8月15日3、本次付息日:2016年8月15日四、本期債券本次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8月12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5華邦債」持有人。2016年8月12日買入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8月12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五、本期債券本次付息方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15華邦債」本次付息的相關機構1、發行人:名稱: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渝北區人和星光大道69號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人和星光大道69號法定代表人:張松山聯系人:彭雲輝聯系電話:023-67886985傳真:023-678869862、主承銷商:名稱: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堅住所:重慶市江北區橋北苑8號西南證券大廈聯系人:張海安、龔婧聯系電話:010-57631234傳真:010-880918263、托管人名稱: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22-28樓聯系人:張思聰聯系電話:0755-21899316八、其他1、本期債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72%2、本期債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8月14日特此公告。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8月9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供應風險與需求疲軟拉鋸 油價短線震盪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美債》交投淡、殖利率穩;日圓升貶或左右美債需求下一篇東華能源:2015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6年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