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醫療責任險保費近24億元 大小型醫院投保積極性不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8 23:00
和訊保險消息 2014年7月,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司法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就曾印發《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推動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
2014年,我國醫責險實現保費收入18.8億元,為各級醫療機構提供風險保障338億元;2015年,我國醫療責任保險保費收入增加至23.64億元,提供的風險保障達506億元。
中匯國際責任險業務中心總經理於國泉表示在推行醫責險的過程中,醫療機構的投保積極性不一:「大醫院醫療收入多,有足夠的資金處理賠償糾紛,目前國內醫療責任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一般最高500到600萬元,但大型醫院的風險發生率較高,某些醫院對應的保費可能會達到300多萬,甚至接近保額,因此醫院投保不積極。」
於國泉解釋,在上述情況中醫療責任保險對大型醫院的風險損失轉嫁作用有限。但對小醫院尤其是基層醫療機構而言,其醫療收入較少,醫療糾紛賠弱,醫療責任保險對此類醫療機構的風險損失轉嫁作用較大,醫院投保會更加積極。
為提高醫院的保險利益和保險公司的承保積極性,可實行區域「統保」,即在某一區域內,醫療機構按照統一的保險條件一起參加投保,形成規模采購效應,發揮大數法則作用。
在發展完善醫責險的過程中,市場也可借助保險經紀人的力量。比如保險經紀人在「調賠結合機制」運行中,可扮演參與者和支持者的角色,成為政府部門的管理助手和醫調委和醫療機構的顧問,並幫助保險公司降低運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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