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9/232.公司名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4/7/31本公司與赫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給付貨款訴訟案,經一審判決駁回。8.因應措施:104/8/18本公司已向台灣高等法院聲明上訴。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