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超:聯超實業105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5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4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以下同)191,535,855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2.5元。另提撥153,228,6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7月14日核准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76,614,3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合計766,143,420元整。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每股面額: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53,228,680元,發行新股15,322,868股,每股面額10元。 (三)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資本總額為919,372,100元,總發行股數為91,937,210股,每股面額10元。 (四)上述增資發行之新股,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六)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予各股東。 三、本公司除權及除息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經本公司105年7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謹訂於105年8月31日為除權息基準日。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5年9月30日,增資新股發放及上市日期暫訂於105年9月30日,實際日期依經濟部商業司核准資本額變更日期為準。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5年8月27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停止辦理股票轉讓過戶手續;最後過戶日為105年8月26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欲現場辦理之股東,請於105年8月26日17時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5年8月26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日期為憑。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 四、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為配發對象,採”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計算方式,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採匯款方式領取現金股利者,本公司會將現金股利匯入各股東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其餘股東,將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各股東。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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