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輝: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3 09:41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2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63,285,67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23~104/11/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8.60~101.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5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4年9月22日董事會紀錄
討論事項:第 一 案:
案 由:一○四年度第一次實施庫藏股制度,提請 討論。
說 明: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庫藏股制度,並得當公司股價
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1. 買回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863,285,670元
4. 買回數量:5,000,000股。(佔發行總股數6.59%)
5. 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6. 買回區間價格: 每股單價新台幣 68.6 元 至 101 元(低於下限者,不在此限)。
7. 預定買回之期間: 104年 9 月 23 日 至 104 年 11 月22 日。
二、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三、茲檢附專家意見書及董事會巳考慮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聲明書。請詳附件
一。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6.5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3.6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昭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證券承銷商
評估意見書,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
報酬率等、尚無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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