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稿:銀行理財?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股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27 19:00
據?地媒體消息,?地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發布。
征求意見稿提出,商業銀行理財?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本行信貸資?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本行發行的理財?品。商業銀行面向非機構客戶發行的理財?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不良資?及其受(收)益權,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此外,商業銀行理財?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除貨?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之外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境?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僅面向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私人銀行客戶、高資?淨值客戶和機構客戶發行的理財?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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