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5/07/272.函請補正期限:105/07/28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4年度年報第12頁部分內容4.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