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7/262.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50029318號所示,准予展延本公司104年第3季、104年度及105年第1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至105年8月15日。3.因應措施:請會計師重新核閱(查核)並儘速重行公告申報。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