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業經集保公司准予備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25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5年7月16日公告,股務作業,自民國105年9月19日起,
改由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原為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105年7月25日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
股務作業自105年9月19日起,改由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凡本公司股東如需洽辦有關股票過戶、質權設定或撤銷、領息、配股、變更地址、
印鑑更換掛失等股務作業,敬請駕臨或郵寄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746-3797,傳真:(02)2746-369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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