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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泉盛: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105年7月20日工商時報A3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2.報導日期:1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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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導內容:摘錄工商時報A3版報導“......不排除該藥將是集團最快有實質收入挹注

者。”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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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泉盛FB825已與多家藥廠簽暑CDA,相關事宜均須

遵守保密協議,未來有具體進展,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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