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盛: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105年7月20日工商時報A3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2.報導日期:105/07/20
3.報導內容:摘錄工商時報A3版報導“......不排除該藥將是集團最快有實質收入挹注
者。”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泉盛FB825已與多家藥廠簽暑CDA,相關事宜均須
遵守保密協議,未來有具體進展,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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