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7/1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4.除權(息)交易日:105/08/16
5.最後過戶日:105/08/1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1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8/22
8.除權(息)基準日:105/08/22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上述之除權息基準日係本公司董事長依105年6月24日董事會之授權訂定。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7月13日申報生效在案。
(3)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105年9月2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