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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經民國105年4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4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43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於105年5月6日經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價格,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5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7652號函核備在案。 貳、奉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105年7月15日中商字第10500181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預計於105年7月29日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正式興櫃買賣。 叁、股份總數及金額: (1)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110,033,1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1,100,331,000元。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3)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130,033,1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300,331,000元。 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伍、股票過戶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地下一樓,電話:02-8787-1888)。 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預定於105年7月29日起開始發放, 並於同日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 (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股票發放暨領取通知書」及填妥(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柒、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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