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遭律師實名舉報 央行:將調查核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8 06:16
7月1日起,央行頒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明確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實客戶身份,即實名制。近日,律師王豫甲實名舉報微信支付至今未落實上述規定,並向央行提交了書面行政舉報書。前天,央行回應稱將對收到的支付結算違規行為舉報進行調查核實。對此,騰訊(00700-HK)表示,微信支付充分尊重並執行央行相關法規,積極配合監管推動實名認證。
今年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王豫甲實名舉報微信支付,並向央行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提交了書面行政舉報書。舉報書中寫明,他在使用時發現微信支付至今根本沒有落實法律規定和監管規定,已經涉嫌違法違規。此外,開通微信和微信支付均不需要實名註冊。對此,騰訊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實名認證是為了更好地保障用戶支付安全,這是全行業共同面臨的發展階段。微信支付充分尊重並執行央行相關法規,積極配合監管推動實名認證。
據了解,央行於去年頒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按照其中相關規定,要求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支付賬戶時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並且要求對個人支付賬戶進行分類管理,根據驗證信息的完善程度將賬戶種類分為三類。
Ⅰ類賬戶只需要一個外部渠道驗證客戶身份信息,如綁定一張銀行卡或提交身份證號及姓名,終身可交易金額額度為1000元。升級至Ⅱ類賬戶需3個及以上外部渠道驗證客戶身份信息,交易限額相應提升為10萬元/年(不含提現和還本人信用卡);而Ⅲ類賬戶的客戶則需要更多種(5種及以上)渠道進行實名認證,Ⅲ類賬戶交易限額則為20萬元/年(不含提現和還本人信用卡)。該規定要求在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微信是否真未實行新政?近日,記者測試發現,在輸入手機號及驗證碼後即可成功註冊微信號。在未綁定銀行卡也未驗證身份證信息的情況下,首次使用零錢業務時未收到任何實名認證的提示,且可以使用該微信號進行轉賬、收發紅包、騰訊公益捐款等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新規中Ⅰ類賬戶的余額支付限額為終身所有交易1000元,而微信用戶的單日可交易金額遠超該數字。
昨天淩晨,微信對支付系統進行了升級。升級結束後,未實名賬戶仍可收、發紅包,但在首次收錢時會收到微信支付服務協議要求確認。在收取紅包後,系統會提示用戶盡快完成實名,但在忽略該提示後,仍可繼續非實名收取紅包及進行轉賬,不會受到系統攔截。
此外,在騰訊理財通購買理財產品時,提醒中會寫明“您的賬戶尚未補全身份信息。建議您盡快上傳身份信息”,但記者在未按引導完成實名認證的情況下,仍可通過綁定的銀行卡購買理財產品。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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