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ETTODAY新聞
2.報導日期:105/07/15
3.報導內容:
「 愛爾達砸3.5億權利金 全台唯一轉播里約奧運 」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愛爾達以3.5億取得里約奧運轉播權
之報導,係為媒體自行推估臆測,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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