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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13
2.公司名稱: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
年04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29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乙案於105年06月13日訂定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88元。
(2)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遇
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05年07月
19日(增資基準日)起,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由283.3元調整
為281.5元,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由426.2元調整為423.5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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