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私募募集新規和合同指引15日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2 10:21
據央廣網7月12日報道,3個月過渡期即將結束,“史上最嚴”私募募集新規和合同指引將于7月15?開始實施。
今年4月15日和4月18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及《合同指引》,對私募募集主體、合格投資者、募集流程等都作出了規定,并給出3個月的過渡期。
據了解,募集新規涵蓋九大要點:一是明确募集主體需取得基金銷售資格,二是募集機構承擔合格投資者甄?責任,三是募集專用賬戶需簽訂監督協議,四是不得公開宣傳私募?品和業績,五是?品宣傳面對特定對象,六是出具合格投資者證明,七是投資金額不少于100萬元,八是給予不少于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九是由非銷售人員回訪确認投資者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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