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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7/0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股東紅利分配總金額140,545,058元整。
4.除權(息)交易日:105/08/01
5.最後過戶日:105/08/0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0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8/07
8.除權(息)基準日:105/08/0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預計民國一○五年九月二日發放現金股利。
(2)嗣後如因庫藏股買回、轉讓或註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
執行轉換權利,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發生變動時,將另行呈報。
(3)現金股利由本公司股務室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郵匯費由股東支付,應發股利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請股東持相關文件和原留
印鑑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室領取。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轉入公司其他收入項下。
(4)本公司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5年7月13日至105年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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