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硝:公告本公司桃園廠105/7/3下午13點16分 發生小火災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04
2.發生緣由:
昨日(105年7月3日)下午13點16分本公司桃園廠廠內實驗室
外走道發生小火災,在消防局到達前,本公司已迅速將火勢
撲滅並獲得控制,在人員方面無傷亡,對週邊居民致歉亦無
影響,且未波及廠內物品及其他生產線,在業務上並無重大
影響。
3.處理過程:
(1)當下發生時已向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通知並緊急應變。
(2)當日同時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已發火災現場勘查完畢通知
結案。
4.預計可能損失:
修復實驗室門窗及大門等損失約新台幣10萬元左右。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
本公司桃園廠之建築物均有向產險公司投保火災險,但此事
件之修繕費用由公司自行處理。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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