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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大陸8月起APP採實名制 用戶訊息留60天 禁從事危害國安活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9 08:15


大陸中央網信辦昨(28)日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8月1日起,所有APP提供者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分認證;建立內容審核管理機制,記錄用戶60日的日誌訊息,對發布違法違規訊息內容的,採取暫停更新或關閉帳號等措施。有學者稱此舉有助治理網絡亂象,但有網民認為當局要加強監控個人通訊。

綜合星島日報、香港明報報導,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出台《規定》旨在加強對APP訊息服務的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定》要求,APP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應用程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應用程序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訊息內容。


《規定》要求APP提供者依法履行6項義務:

一、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作基於手機號碼的真實身分信息認證。所謂「後台實名、前台自願」,是指用戶在註冊時(對運營商的「後台」伺服器)要填寫真實信息,但對外(用戶自己的「前台」)可以改不同的網名。

二、建立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

三、建立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者,視情况採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帳號等處理措施,保存紀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獲得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綑綁安裝其他無關程式。

五、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製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App。

六、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60日。所謂用戶日誌,即是用戶的登入、登出、發送及下載數據等一切操作紀錄。

同時,《規定》亦要求App store提供者應建立管理制度,督促App提供者保護用戶信息、發布合法內容、建立安全審核機制、保護知識產權,從事App store服務者應在上線運營30日內向所在地網信辦備案。

《規定》倡導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團體運用手機App推進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同時亦公布舉報電話和電郵,予公眾監督。

國內上架的APP已超過400萬款,數量還在高速增長。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院長李志剛表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目前APP信息服務市場良莠不齊,一些應用程序提供者為了吸引用戶,不顧道德底線,隨意調用手機權限,侵犯用戶隱私,惡意下載程序,彈推廣告,甚至發布虛假廣告,誤導社會輿論等。這些行為侵害用戶的切身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新《規定》在制度層面上為APP信息服務紮緊籬笆。

不過有網民質疑當局是要進一步監控個人通訊,網民「肝膽傳說」說:「國家能不能多管管貪污、詐騙。這些事,能不能不要操心。該管的不管,不需要管的瞎操心。」

國家網信辦上周表示,將對網上「跟帖」評論進行專項整治。網信辦副主任任賢良表示,跟帖評論亂象擾亂訊息傳播秩序、破壞網絡輿論生態,群眾深惡痛絕,必須大力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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