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科技: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暨到期 還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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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22
2.公司名稱: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元山四)發行及轉換辦法
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元山四])於105年7月18日到
期,並於到期日之次日(即105年7月19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四次
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七條規定:本公司於本可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
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到期時之利息補償金為面額之3.797%)以現金一次償還。
二、轉換辦理程序:
債權人須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開始日(105年7月9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前(105年7月7日
前),向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申請書」,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
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受理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請送達即生轉換
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股
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
三、到期還本辦理程序:
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業日將[元山四]之債權人名冊
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
本公司統一於105年7月29日前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單掛號郵寄予各債權人。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B1
電話:(02)2586-5859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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