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碩: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6-22 01:40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6/212.公司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美貿委會控我國華碩、HTC侵權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 華碩一向尊重智慧財產權,將配合調查,釐清事實。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南茂科技:公告本公司第八屆第二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下一篇元晶:105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