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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雙鴻科技: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25

2.公司名稱: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6版

6.報導內容:…雙鴻…全年EPS上看2元以上,公司預估今年業績將穩定成長…。

7.發生緣由:因應櫃買中心要求於104年12月3日及105年1月15日公告104年

10月、11月、12月的自結數,但104年全年EPS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會計師

出具的財務報告為準,特此公告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 櫃買中心來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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