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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泰宗: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經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准予核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31

2.公司名稱: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2月16日公告董事會決議自103年3月1日起,

股務作業改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理,經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提出申請後,業已於102年12月30日經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

准予核備。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103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

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

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電話:(02)2181-19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法函報櫃買中心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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