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公告本公司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達新台幣壹佰萬元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已交屋個案「遠雄藝朗」為台北市政府處罰累計金額新台幣456萬,
並限期改善。
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交屋個案「遠雄藝朗」社區公共設施原為公共盥洗室、現施做為儲
藏設施使用,本公司依規定負責回復原狀,另折讓新台幣332,472仟元。
4.預計可能損失:如項次3所述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如項次3所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