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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領鮮國際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3)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訴字第4944號
2.事實發生日:102/12/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接獲台北地方法院通知書,本公司供應商領鮮國際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
民事訴訟,因本公司解除訂單致其受有利益損失,向本公司求償新台幣4,922,314元。
4.處理過程:已由本公司法務單位辦理相關事宜,公司已積極研商並尋求所有可能之方
案,以維護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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