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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前員工控公視假承攬真雇傭 勞委會:查明屬實將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前公視工作人員今天(24號)在立委陪同之下,召開記者會指控,自己與公視簽訂「承攬」契約,結果不但工時超長,也沒有勞健保權益,勞資關係比「派遣」更不如。勞委會對此回應表示,將在接獲舉報後將對公視進行各項檢查,如果雇主當真違反勞基法規定「假承攬、真僱傭」,將可以處以罰鍰甚至公佈雇主姓名。(何庭歡報導)

面對前公視工作人員林先生質疑,自己在五月底與公視簽約後,執行工作內容與承攬性質不符,公視有違反勞基法規定之虞。公視執行副總孫青對此回應指出,如果是承攬契約非僱傭,或許內部主管另有口頭上工作要求,還需要深入了解。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科長魏有能則回應表示,林先生的契約寫得不太清楚,但工作性質較像是委任工作而非承攬性。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科長黃琦雅也說,如果雇主被認定以承攬關係規避違法,將面對罰鍰處分。

『那現在如果事實上認定是雇傭之後,我們接下來就會看他所有的勞動條件是不是有依法,我們會去了解依當事人權利受損的部分,去做了解檢查,有違法的部分,勞基法的部分會分成不同違法情事,原則上兩萬到三十萬,那依照我們主管機關他會去裁量,他的情事嚴重程度去做裁罰。現在我們的勞動基準法對於違法情事嚴重的部分,除了行政裁罰之外,那嚴重的話我們還會公佈姓名或是連續處分。』

面對立委要求勞委會採取具體行動,勞委會強調將在接獲舉報後,對公視進行各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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