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擘科技:公告本公司與荷蘭飛利浦公司雙方就光碟產品專利相關爭議訴訟簽署正式和解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法定代理人祁甡、
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理人邱丕良與荷蘭商皇家飛利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利浦公司)。
法院名稱:最高法院、智慧財產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民專上更(二)字第3號、102民專上更(一)字第3號、
102民專上更(一)字第2號、101民專訴字第73號…。
2.事實發生日:102/12/2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有關本公司與飛利浦公司雙方就可錄式光碟產品專利相關爭議訴訟。
4.處理過程:
本公司與飛利浦公司已簽署正式和解契約,內容涉及當事人機密,
依協議約定,予以保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對本公司目前業務無重大影響,財務狀況應可支應。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與飛利浦公司以和解方式一次解決所有雙方在全球就可錄式
光碟專利權之爭訟,有利本公司之未來規劃及佈局。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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