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倉佑:因應證交所要求,更正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出具之內控專審報告增加審查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3

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證交所要求,更正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出具之內控專審報告增加審查

期間。

6.因應措施:上傳更正後之內控專審報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為「於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設計及執行」更正為「於民國

一○一年十月一日至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設計及執行」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