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轉讓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0
2.公司名稱: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一百年第一次買回之庫藏股原股數為504,000股,業經102年11月26日減資
掛牌上市,減資比例21.9%,即每仟股換發781股,致庫藏股減資後掛牌上市股數
為393,624股。今轉讓予員工,轉讓價格:每股NTD11.23元。依本公司『一○○
年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辦法』第七條規定,於轉讓前遇股本減少,得調整
轉讓價格,原每股轉讓價格NTD8.77元,調整後轉讓價格為每股NTD11.23元。
(二)一○○年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之員工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如下:
1.認股基準日:102年12月23日。
2.繳款期間:102年12月24日~102年12月26日。
3.預計股票劃撥入帳日:103年01月10日。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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