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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同一業者擁有多張糧商登記證情事,將依「糧商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清查糧商在領取登記證後有沒有在6個月內開業,對於無營業之登記證,依規定註銷,以利加強管理,建立新的糧食管理秩序。
農糧署表示,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糧商登記證已遭撤照,其在市面上銷售產品,也已要求立即下架,農糧署將持續進行市售米抽驗工作,並對於經廢止糧商登記的業者,若其關係企業另有產製市售食米產品時,將列入重點稽查對象,加強抽驗工作。另外,對於業者申領糧商登記證之管理,依「糧商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糧商應於領取登記證6個月內,在登記地址開業,並將登記證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農糧署將於近期清查已領取糧商登記證的業者開業運作情形,登記6個月沒營業者,註銷其糧商登記證,以利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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