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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02/11/2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
依據本公司102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4,516,577股,
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2月21日起至103年01月07日止。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2月20日。
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2月25日。
4.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日:民國103年01月08日。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通知書給各股東。
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3年01月08日起持舊股票、
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3年01月08日起,
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後,再辦理劃撥。
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六)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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