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01/21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成員:曹德風先生、陳進財先生及賴怡君女士。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5年4月29日
(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3)、本公司於104年04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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