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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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0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薪資報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2/12/09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林秀婷小姐,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林秀婷小姐、蔡木霖先生及鄭志發先生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後開始生效至
民國103年2月14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3)本公司於102年11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薪
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餘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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