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20
2.公司名稱: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本公司及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美光”)股份轉換之
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報導所載之內容係屬媒體臆測。
二、因仍有部份作業程序仍在進行中,作業程序為雙方保密協定內容,不便對外揭露。
該股份轉換案並未破局,持續進行中,華亞科將持續處理相關程序。
三、本公司與台灣美光(及其母公司荷蘭商美光股份有限公司)並未對收購價做協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