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6/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人民幣12,36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105/06/13董事會決議預計將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盈餘人民幣12,360,000元扣除10%所得稅額度內,分派至其母公司CROHANINTERNATIONALLTD.。(2)本次盈餘分派金額須以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完成扣繳稅額後之金額為實際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