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 台新金對新政府釋出善意 撤回對財政部假處分!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6-13 17:36
台新金(2887-TW)上周股東會才表示將對新政府釋出善意,研擬在彰銀案中,撤銷對財政部之假處分再抗告,今(13)日就宣布撤回假處分抗告。不過,對於經營權部分,台新金認為仍應該要據理力爭,為了爭取全體股東應有的權益,所以維持5月19日提出的上訴。
台新金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4月27日已肯定並確認台新金控與財政部間有契約關係存在,台新金控贏得訴訟中最核心重要的部份。假處分請求的部分,最高法院也曾於104年10月裁定表示,台新金控的改派請求,若法院於利益權衡後,考量實際需要及保全必要性,應可准許。
基於前揭最高法院裁定精神,台新金表示,本當可對假處分案繼續據理力爭,但考量下列幾點,已於今日向最高法院撤回再抗告。
台新金表示,自始至終無意與政府對抗,在103年彰銀董事改選前,即多次擬與財政部協商,均未獲善意回應,故而不得不循司法程序救濟;但官民對簿公堂終非眾所樂見,也非解決問題之良方。
台新金指出,台北地院既已肯認公司與財政部間存有契約關係,公司相信政府應會落實契約精神,而本公司也應毋須透過假處分程序以達契約之目的。
台新金表示,希望假處分案落幕,可減少財政部及本公司的訟累及法院訟源,並藉此期許雙方能朝和平共商解決之道邁進,以求三贏。
台新金重申,在94年契約基礎上,願意在不損及股東權益下,配合政府政策,以最大誠意與政府溝通解決彰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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