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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興: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更正主旨)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萬興 董事:林進寶 董事:羅凱南 董事:陳闕上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表決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萬興 董事:陳闕上鑫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林萬興 重慶眾陽置業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晶(寧波)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晶(重慶)電子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董事:陳闕上鑫 重慶眾陽置業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晶(寧波)電子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 台晶(重慶)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重慶眾陽置業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波區鳳笙路22號 台晶(寧波)電子有限公司: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黃山西路189號 台晶(重慶)電子有限公司:重慶市九龍波區鳳笙路2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提供產品行銷服務。晶片、石英晶體、石英晶體震盪 器等產品及其他相關電子元器之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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