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換廣告”事件判決:賠償東風日?2477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8 19:03
據網易財經消息,6月8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大淘寶在股轉系統官網公告披露其與東風日?就2015年11月因亞冠決賽?大淘寶俱樂部賽服“換廣告”一事?生法律糾紛的訴訟結果。公告顯示,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判定廣州?大淘寶足球俱樂部賠償東風日?損失2477萬元。
2014年1月,東風日?以1.1億元買斷了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大淘寶俱樂部2014賽季及2015賽季主、客場比賽服胸前廣告權益。但2015年11月21日亞冠決賽上,?大將球衣胸前廣告變更為“?大人壽”,對此東風日?方面非常不滿,并針對?大的違約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書中,東風日?請求法院判定?大賠償經濟損失3244.1萬元,并免除雙方此前簽訂的《廣告合同》中約定的第六期2400萬元付款義務。
花都區人民法院的最終判定結果并未免除東風日?之前與?大淘寶簽訂的《廣告合同》中2400萬元的付款義務,并將賠償額由東風日?在起訴書中申請的3244.1萬下調至2477.8萬。根據最終判決結果,被告廣州?大淘寶需要在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起十日之?賠償東風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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