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麗企業:公告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新麗二,代碼:99442)於105年03月12日發行屆滿2.00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60312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60312
發生緣由:依新麗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二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2.01%。(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5年03月12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5年02月11日至105年03月12日止。(因105年3月1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截止日提前至105年3月11日)。(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02)6636-5566。(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5年2月11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5年3月11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債券賣回價款發放將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105年3月18日)本公司將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贖回債券,每張本轉換公司債賣回價格計新臺幣102,010元,並統一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開立支票方式支付賣回價款予各申請賣回之債券持有人。(二)其稅款及匯費(郵資)或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利息所得達(含)20,000元以上﹞自賣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99442
票面利率: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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