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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德商Litarion GmbH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6/0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有量科技與德商Litarion GmbH簽訂大型鋰離子電 池OEM代工合約,為期3年,得延長2年,預計合約金額為新台幣八億元以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短期,自106年起,每年公司營業 額將可增加約新台幣1億6千萬以上,預期公司獲利將會成長。中、長期,隨著 訂單逐漸增加及因進入大容量鋰電池(High Power Battery)生產,有助於切 入電動車及大型儲能產業的供應鍊,將對本公司的業務大有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鑑於全球電動車帶動動力電池 (High Power Battery)需求呈高速成長,而汽車動力電池是發展新能源汽車 的關鍵,世界上主要汽車生產國均將動力電池作為發展核心;另因環保節能亟 需改善能源利用效率及增加其他替代能源等議題,亦需要高效能之儲能設施, 而大容量鋰電池即是儲能設施之不可或缺。有量科技將藉由OEM代工生產,擴 大電池生產規模並提升技術,以進入上述市場,期在能源產業爭取發展優勢。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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