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PK:子公司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對威鴻(廈門)光學 有限公司美金3,000萬元之資金貸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0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47116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12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之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20496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4.1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以上資金貸與餘額之美金數以匯率32.260折算台幣 (2)TPK Holding Co., Ltd.之淨值採105年第一季會計師核閱報告之 本公司業主權益新台幣30,471,165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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