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程電訊:解除本公司總經理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呂谷清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 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呂谷清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京融電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甲6號鑄城大廈A座201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工業電腦及週邊商品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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