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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5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266,691,090元,茲訂定105年7月5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8元。 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5年7月1日至105年7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擬訂為105年7月22日。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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