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碩電子: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更正最後過戶日:105/07/06)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5/3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派普通股現金股利104,418,321元(每股暫訂約 新臺幣1.5元,實際每股配息率,待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後另行公告) 4.除權(息)交易日:105/07/05 5.最後過戶日:105/07/0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7/0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7/11 8.除權(息)基準日:105/07/11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5/07/29 (2)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受理轉換登記起訖日期: 105年06月16日至105年07月11日止。 (3)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 (105年06月16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5年06月14日)向往來 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4)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及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價格之調整及其他相關 未竟事宜,將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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