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科技: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現任董事之競業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許金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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