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指引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上交所5月30日消息,為了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行為,督促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合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指引》(簡稱《業務指引》),現予發布,并自2016年6月10日起施行。
根據《業務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需建立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的?部管理制度,嚴格管理信息披露暫緩、豁免事項。在?部管理制度的具體制定時間上,《業務指引》不作統一要求,由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盡快制定,以保障公司暫緩、豁免業務的正常辦理。相關?部管理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及時在上交所網站披露。
上交所指出,辦理暫緩披露的信息需符合兩項條件:一是相關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屬于臨時性商業秘密等情形;二是及時披露可能損害公司利益或者誤導投資者。例如,公司參與公開招?、競拍類的信息,能否中?、競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且如果在開?、競拍前披露,將對上市公司?生不利影響。
另外,辦理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符合兩項條件:一是相關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情形;二是按本所《股票上市規則》披露可能導緻其違反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或者危害上市公司及投資者利益。例如,軍工類上市公司涉及國家軍事秘密的信息,按照《股票上市規則》披露可能導緻其違反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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