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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詩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從事屬於下列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昭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禾翰投資有限公司 優能富創股份有限公司 華元控股有限公司 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林詩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董事 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江蘇省常熟市東南開發區南園南新路8號 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遼寧省鐵嶺市鐵嶺台灣工業園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常熟冠林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 安全氣囊蓋板、內外飾件和電子設備系統的注塑及表面噴塗 遼寧冠林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全氣囊蓋板、內外飾件和電子設備系統的注塑及表面噴塗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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