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新政過渡期政策下發:10試點城監管要求退回新政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5 14:18
5月24日,海關總署正式下發《關于執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新的監管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關新政過渡期政策的執行細節。
據東方早報旗下“澎湃新聞”5月25日消息,這份《通知》中明确,過渡期?,在上海、杭州、甯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和平潭10個試點城市,繼續按照稅收新政實施前的監管要求進行監管,即“一線”進區時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正面清單”備注中關于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或備案要求。
《通知》提及,在過渡期?,直購模式同樣可暫不執行“正面清單”備注中有關化妝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進口許可證、備案等要求。按《通知》所述,過渡期政策的有效期至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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