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亞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 上市委員會維持決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5 12:24
美亞控股(01116-HK)公告,聯交所上市委員會通知公司,其維持聯交所上市部門的決定按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把本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
美亞控股之前就上市部門的決定提出覆核,不過,上市委員會仍支持上市部門的決定。
委員會得出的決定,其原因包括委員會考慮到公司無法維持按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資產,以支持持續上市。越南民進港港口業務尚未開始運作和廣州美亞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營運附屬公司。
自2012年以來,公司一直未能對廣州美亞行使控制權。廣州美亞管理層一直不合作,拒絕提供廣州美亞的財務資料給公司。自從公司新董事局為恢復這種控制權而採取行動已經超過一年半,然而,截至覆核聽證會日,公司尚未恢復對廣州美亞的控制。
自2011年9月21日公司刊發2011年中期報告後,公司沒有按上市規則規定公佈任何定期的財務報表。雖然越南民進港港口業務截至2011年6月30日具有概約7.64億的資產,但是這樣的財務資料已經過時、未經審計及其估值被當時公司管理層聲稱被誇大。沒有相關可靠的財務資料來評估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因此,委員會決定把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由委員會之決定日期起允許為期六個月,以解決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問題。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